37號文定義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37號文”)規(guī)定,境內居民(含境內機構和境內居民個人)以投融資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內企業(yè)資產或權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資產或權益,在境外直接設立或間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通過該特殊目的公司進行境外投融資活動,以及境內居民返程投資等,必須辦理37號文登記。未辦理備案登記的,外匯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涉及特殊目的公司的外匯登記、賬戶開立、資金跨境收付等業(yè)務。
簡單來說,就是37號文登記能夠確保境外投融資活動合法合規(guī),避免潛在的外匯管理風險。
誰需要辦理37號文登記?
并非所有跨境投資都需要辦 37 號文登記,以下三類場景和三類主體是明確的登記范圍:
必須登記的場景:
1、境內個人設立 / 控制境外 SPV(如 BVI、開曼公司);
2、通過 SPV 開展境外股權融資或上市;
3、通過 SPV 在境內設立 WFOE 或并購企業(yè)(返程投資)。
適用主體:
1、持有中國身份證、軍人 / 武警證件的中國公民;
2、因經濟利益在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外籍自然人;
3、直接或間接控制境外 SPV 股權的境內居民股東(需穿透披露至自然人,并說明關聯關系)。
37號文登記資料
1、書面申請與登記表:需一式兩份填寫《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
2、身份及企業(yè)證明:包括境內居民身份證、境外SPV(特殊目的公司)設立證明、股東名單;
3、權屬與出資文件:如境內企業(yè)的股權證明、境外資產合法持有資料;
4、決議或授權書:證明企業(yè)或個人同意進行境外投融資;
5、項目盡職調查報告:銀行對項目風險、結構合規(guī)性、資金路徑進行初步評估。
同時,銀行還特別關注是否存在“未出資但有返程投資意圖”或“設立SPV后未及時登記”的情況,這些將被視為高風險操作。
37號文登記步驟
1、架構規(guī)劃:明確投資路徑與目的,設計合規(guī)架構(如 “境內個人→BVI 持股公司→開曼上市主體→香港子公司→境內 WFOE”),避免使用未列入白名單的離岸群島地區(qū)。
2、設立 SPV:根據架構規(guī)劃在境外注冊 SPV,作為融資和投資的核心載體,需注意注冊地的合規(guī)性。
3、初始登記:向境內權益公司注冊地的外匯指定銀行提交材料,完成初始登記,這是后續(xù)所有操作的基礎。
4、注冊 WFOE:登記通過后,在境內設立 WFOE(資金回流通道),務必確保 WFOE 設立前完成登記。
5、境外融資:通過 SPV 開展融資,若融資金額超過初始登記金額的 20%,需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6、變更登記:SPV 發(fā)生股東變更、股權結構調整等重大變動時,30 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7、注銷登記:SPV 因破產、解散終止經營時,需先注銷境外公司并將資金合規(guī)轉回境內,再辦理 37 號文注銷。
最后,境內資金出境前必須完成登記,資金來源必須具備完整合規(guī)鏈條(銀行流水、完稅憑證等)。若資金未登記直接出境,將被攔截或被視為逃匯行為,嚴重者還可能面臨行政甚至刑事處罰。